天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牡蛎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牡蛎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牡蛎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丁小满
联系电话:63083251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北部汉沽近岸海域,项目用海类型为海洋保护区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本工程拟申请用海面积为137.8697公顷(cgcs2000坐标系)、137.8807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申请用海期限5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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