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港保税区海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南侧海域,项目包括风电机组和电缆。风电机组位于已确权的海上防波堤和潜堤上,项目布置6台风机机位,总装机容量为51mw,限发50mw。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其他用海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拟申请用海面积为25.7948公顷(cgcs2000)、25.7960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其中,风机用海面积为7.1526公顷(cgcs2000)、7.1526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用海空间层为水面,高程范围为防波堤上缘高程(6.5m)至风机最大上缘高程(247.1m);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18.6422(cgcs2000)、18.6434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公顷,用海空间层为底土。拟申请用海期限为27年。
本项目设置施工围堰,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非透水构筑物,施工围堰拟申请用海总面积2.2154公顷(cgcs2000)、2.2154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施工围堰与北防波堤、潜堤重合部分不申请确权,其余部分与风机进行立体分层设权,用海间层为海床、水体和水面(部分),高程范围为海床实际高程(-6.3m)至施工围堰上缘高程(6.0m)。申请用海期限为18个月,施工结束后予以拆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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